10月11日,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3则征收土地公告,涉及东古城村、西古城村共计1.7817公顷(约合26.72亩)土地。依照城镇规划,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拟征收东古城村位于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东古城村农民集体、道路地;东至道路地;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东古城村农民集体;西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西古城村农民集体的土地,征收面积约0.4331公顷(约合6.49亩),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拟征收东古城村位于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东古城村农民集体;东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东古城村农民集体;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东古城村农民集体;西至道路地的土地,征收面积约0.7851公顷(约合11.77亩),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拟征收西古城村位于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西古城村农民集体;东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东古城村农民集体;南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西古城村农民集体;西至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镇西古城村农民集体的土地,征收面积约0.5636公顷(约合8.45亩),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