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石家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,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《石家庄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南》,明确了居住区充电建设的标准和流程。根据指南规定,新建居住区要安装充电桩并预留安装条件,确保所有固定车位100%配备充电桩。既有居住区要加快充电桩的安装进度,居委会等基层管理机构将协调推动和处理投诉。充电桩的供电电源应为单相交流220v,额定电流不超过32a。居住区居民可以向居委会申请安装充电桩,并与供电部门合作完成用电报装和现场勘察。在施工完成后,申请人和供电企业应共同验收充电桩,并进行试充电确认。此外,支持充电桩运营企业按照“统建统管”模式为提供建设、运营和维护等服务,提高充电桩的利用率,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桩,相关部门将及时通知运营单位或使用人进行整改。